1.申报对象
用人单位需要在我市招用员工,需向我市人才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用工申请并提交招工简章等相关手续。
2.招工流程
根据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申请和招工简章,市人力资源市场或区县就业局审核招聘单位相关资料,市人力资源市场或区县人力资源市场登记受理,发布招聘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登记,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力市场面试或考核,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市场审核研究,安排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录用人员,护送录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和招聘单位工作。
川公网安备 511502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