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赵永智 郑莉 张锐)“尽管委员们曾多次呼吁解决劳务派遣工的问题,但滥用劳务派遣的现象并没有得到遏制,劳务派遣正在更多的领域被当作‘便捷有效’的用工形式被广泛使用。”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们再次将目光投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呼吁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尽快解决劳务派遣过多、过滥的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不仅是国有企业在用,一些民营企业也在‘积极探索’;不仅企业在用,许多事业单位甚至政府机构也在使用。”李滨生委员对这种状况表示了极大的担忧。他透露,来自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研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劳务派遣工已经达到6000多万人,约占城镇就业人员的20%。而在一年前,这个数字是2700万人。
根据这份报告,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石化、电信、电力、金融、邮政等行业,在有稳定需要的工作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学校、科研单位也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王晓龙委员说,个别高校甚至对博士学历以下的新进教师一律实行派遣制。
据对东北10余所高校调查显示,教学科研一线、辅导员和行政岗位的派遣制教职工占总数的8%~10%,学历均是硕士以上,博士也不乏其人,职称多为讲师、副教授。这种美其名曰“人才派遣”的现象,在北京、上海、浙江等10余省市自治区高校都存在。
“人才派遣”让讲师、副教授也变成“劳务派遣工”。这让王晓龙委员感到震惊。
用以解决临时性用工的劳务派遣,现在已变成不少单位“用人不养人”的手段,甚至被不少单位争相当作“先进用工制度推广”,说明劳务派遣对某些用工单位有很强的吸引力。
委员们多次呼吁,但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这让委员们感到非常的无奈。“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积极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具体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让劳务派遣回归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性’的本位。”
尽快制定出台法规,特别是对劳务派遣工的“三性”进行明确的界定,增强法律刚性;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同工不同酬、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监管,对滥用劳务派遣工和侵害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坚决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一份份提案在提交,一次次讨论在继续。委员们还在做着不懈的努力。
作者:赵永智 郑莉 张锐